《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报名马上开始
来源 中车友 浏览 7422 发表时间:2023-03-28 15:58:06
中车友3月9日发布了 职运发〔2023〕5号文《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各地考站发出了工作安排,随后各地考站陆续发布了考试工作安排,具体内容划重点。
202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日期为6月10日至6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报名电话:18618391788 李老师本次考试靓点之一,推行认证国际化。外国人也可以参加考试。
通知中第三条第一款特别强调了报考资格,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对本次考试的重视程度。考务管理也进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
在第八条相关要求中,特别强调了考务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考务管理。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国家考试保密工作有关要求,从严从细强化试卷运送、交接、保管、分发、封装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强对考点的管理,强化对考务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通过签订保密责任书的方式明确保密责任、落实回避制度。要加大监考工作力度,严肃考风考纪,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行为,诚信参加考试。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请于5月26日下班前反馈对考点监督检查,以及考务人员教育监督等自查情况。
五、强调个人承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导入惩戒机制
《通知》第四条特别强调了个人承诺和惩戒机制:
(四)处理不实承诺。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1号)、《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将失信行为记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六、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公信力,长期坚持必将获得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三)接受社会监督。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应建立畅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有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七、强化社会服务
《通知》中对考生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除了《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和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职运发﹝2021﹞13号)有关要求外,针对大多数考生的职业特点,特别强调”要把方便考生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考点安排要充分考虑交通、用餐、停车、医疗救急等因素,为考生营造舒心、贴心的考试环境。”这也是近几年一二线城市考试安排的一大难点问题,期望本年度会做的更好;也期望交通鉴定中心能对此项也有评价方面的调研和具体表现的公示。以下是《通知》中的此条原文:
<(二)加强考生服务。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和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职运发﹝2021﹞13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场编排等工作。要全面落实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切实做到证明材料能免尽免、不实承诺承担责任等相关政策应知尽知。要把方便考生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考点安排要充分考虑交通、用餐、停车、医疗救急等因素,为考生营造舒心、贴心的考试环境。>八、202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